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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售制被“实质性冻结”:中国房地产迎来划时代制度重构
发布时间:2026-09-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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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7日至28日,央行与金融监管总局、住房建设部与自然资源部与金融监管总局、证监会,分两天密集印发了三份事关住房金融发展模式的纲领性文件。这并非三个部门"碰巧同一天发文",而是一次精心设计的制度协同。


预售制度并没有被取消,但被"制度性降级"了。最关键的细节藏在央行文件第22条——"实行预售的,个人住房贷款应严格在项目竣工备案后发放"。


这句话意味着:期房照样可以卖,但购房人的首付和按揭款,在房子竣工之前到不了开发商手里。预售的融资功能被实质性归零,名义上保留,实质上已经"现房化"。


这场改革回答了一个核心问题:高周转时代结束后,谁来给房地产开发提供融资?答案是:银行的项目贷款、资本市场的REITs和并购工具、开发商的自有资金。购房人的钱,不再被垫在开发商的资产负债表里。


01


|住建部:五条硬招锁死开发商挪用购房款的空间

住建部这份通知围绕三大板块展开:完善预售管理、有力有序推行现房销售、加强政策措施协同。每一条都指向同一个目标——让开发商彻底失去挪用购房人资金的空间。


最紧的三条核心规定:

预售门槛大幅提高。 以前多数城市只要"出正负零"或"投资额达到25%"就能开盘卖房,现在统一要求"单体建筑主体结构封顶"才能预售,销售时点大约后移了一年。


购房资金全额监管。 首付、按揭贷款等所有购房款,必须全部存入政府监管账户,不是只监管一部分,而是100%全额锁定。而且这笔钱要一直冻结到项目竣工验收后才能解冻——不是以前的"封顶就放行",而是必须等到真正具备交付条件。


新增供应默认现房销售。 新出让的土地,以及已经出让但还没拿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,"优先选择"现房销售。改革直接从土地端切入,虽然没有宣布废除预售,但新增供应已经默认走向现房。


另外两条容易被忽视但非常关键的设计:

定金制:给现房销售配上"锁客工具"。 现房销售项目可以在拿到施工许可证后,向购房者收取少量定金,定金由政府监管,开发商违约必须退还。这条规定解决了一个现实问题:现房项目从拿地到回款可能要等三四年,如果没有定金制让开发商提前锁定客户,拿地意愿会大幅下降。


自有资金购地:从源头切断高周转模式。 自然资源部明确要求,开发商必须用自有资金买地,土地出让金可以分期缴纳。这直接堵死了过去"借前融资金拿地,拿地后再抵押融资,滚动扩张"的高周转起点。


02


|央行:一次性废除九份旧规

央行这份文件最核心的突破,不在于某一条具体条款,而在于它一次性废止了2003年至2016年间发布的九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文件,包括银发〔2003〕121号文、〔2007〕359号文、〔2010〕275号文、〔2016〕26号文等。这些文件曾是历次房地产调控的"工具箱"——加息、限贷、调首付比例、调利率下浮幅度,全都从这里来。全部废止,意味着住房信贷从过去"相机抉择的调控工具",正式切换为"制度化管理规则"。


最关键的六条新增规定:

第5条:禁止贷款买地。 银行不得发放用于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的贷款。这条与住建部通知中"开发商须用自有资金购地"形成两文件互锁——地方政府如果允许房企贷款买地,现在被央行明文禁止。


第22条:预售房按揭款,竣工后才放款。 这是整套政策中最锋利的一条。期房可以继续卖,但购房人的按揭贷款必须等到项目竣工备案后才能发放。再结合住建部"竣工验收后解除监管"的规定,预售项目的开发商在竣工前几乎拿不到任何购房资金——预售的融资功能被实质性归零。


开发贷期限矩阵:与销售模式直接挂钩。 预售项目贷款原则上不超过3年、最长5年;现房销售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年、最长7年;商业地产不超过7年。首次还本日期原则上在竣工备案之后。期限设计与销售模式直接挂钩,说明监管已经默认现房销售是"慢周转"模式。


主办银行制:一个项目锁定一家银行。 每个项目对应一家主办银行,项目全部资金(除按规定监管的预售资金、定金外)都必须纳入主办银行的专户管理。项目存续期间,主办银行和资金账户原则上不得变更。这相当于把项目资金流动锁进了一个"账户笼子",开发商再也无法跨项目调度资金。


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延长至40年。 此前上限为30年,现在延长至40年,月供压力相应下降,为需求端提供托底。


第24条:存量房贷利率动态调整机制。 当存量房贷利率与新发放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,借款人可以与银行协商变更利率,也可以申请新贷款置换旧贷款。2024年那次行政化的批量降息,现在被制度化、常态化了——以后不用等央行发通知,利率偏离到一定幅度就可以自动触发调整。


期房可以继续卖,但按揭款要到竣工备案后才发放。销售端和信贷端两条规则叠加后,预售项目在竣工前的可用购房资金趋近于零——预售的融资功能被实质性归零。


03


|证监会:为现房销售时代搭建新的融资体系

证监会文件的核心就一句话:"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,推动从依赖主体信用向基于项目情况转变。"


过去开发商融资靠的是"公司信用"——只要公司大、评级高,就能借到钱。现在要转向"项目信用"——银行和投资者看的是单个项目本身的质量和现金流,而不是开发商的牌子。


具体怎么转?证监会给出了四套工具:

再融资工具。 支持上市房企通过增发股票、发行定向可转债、现金收购等方式,并购涉房资产。这是为行业整合提供弹药——大鱼吃小鱼,需要钱。


债券融资工具。 加大CMBS(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)、不动产ABS(资产支持证券)等产品的发行力度。简单说,就是把已经建好的物业未来能产生的租金收入,打包成债券卖给投资者,提前回笼资金。


REITs工具。 支持租赁住房、城市更新项目发行REITs(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)或扩募,同时稳慎推进商业不动产REITs。REITs解决的是"持有运营阶段"的退出问题——房子建好了、运营起来了,可以通过REITs上市变现,不用再一直压在手里。


私募投资基金。 支持设立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,为项目前期开发和持有运营提供长期资本。


这些工具解决的是同一个核心问题: 现房销售模式下,项目从拿地到回款的周期大幅拉长,资产周转变慢,传统的短期银行贷款已经不够用了。新的融资体系形成了清晰的分工——银行贷款解决开发阶段,REITs和ABS解决持有运营阶段,并购工具解决行业整合阶段。三套工具各管一段,拼起来就是一套完整的"长周期融资体系"。


04


|三份文件环环相扣的"互锁架构"

三份文件的共同底层逻辑只有一句话:把风险隔离的最小单元,从"房企集团"下沉到"单个项目"。


具体来看,三个部门各管一环,但指向同一个目标:

住建部管"主体隔离"。 推行项目开发公司制,一个项目成立一个独立公司,一块地对应一组独立的土地抵押。项目是项目,集团是集团,两者在法律上彻底分开。


央行管"资金隔离"。 推行主办银行制,一个项目对应一家主办银行,项目全部资金进入一个封闭账户,贷款结清前不得变更。资金只能在这个"笼子"里流转,集团总部再也无法跨项目调度。


证监会管"融资隔离"。 推动融资从依赖"主体信用"转向基于"项目情况"。无论是上市房企再融资、REITs还是ABS,都以具体项目或资产包为基础,而不是看集团的整体信用。


三份文件叠加后的效果: 房企集团总部的资本运作空间被大幅压缩,单个项目成为独立的核算单元、融资单元和风险隔离单元。


这意味着什么?未来即使房企集团层面出了问题,也不一定会传染到具体项目的交付——因为每个项目的资金和资产已经被制度性地隔离开了。过去"一个项目爆雷,整个集团跟着倒;整个集团倒了,所有项目都烂尾"的连锁反应,在新制度下将被有效阻断。


05


竞泰观点|看懂这场制度重构背后的主线

预售融资功能归零后,开发商必须用自有资金拿地、用银行项目贷款盖房、等竣工后才能回款——整个开发周期从过去的半年到一年拉长到两到三年。


这意味着高杠杆、靠预售回款滚动扩张的中小房企将被加速淘汰,而现金流充裕、融资成本低的央国企和少数优质民企将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。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,头部企业的估值有望迎来系统性重估。


现房销售模式下,开发商从“快周转”转向“慢周转”,持有运营阶段的资金退出需求大幅增加。REITs和ABS作为打通“开发—运营—退出”全链条的核心工具,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。


重点关注租赁住房REITs、商业不动产REITs以及不动产ABS的发行节奏和规模扩张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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